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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群众烦心事的“巴扎”庭长

发布时间: 2021-01-20 09:50:43 来源:阿克苏日报

“我好心借给邻居2万元,说好10天之内归还,可过了约定期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多亏了老艾庭长,我的欠款才要回来。”1月8日,库车市哈尼喀塔木乡巴扎村70岁的阿依先木·艾买提感激地说。

阿依先木·艾买提口中的老艾庭长,名叫艾合买提·依米提,是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的庭长。

去年5月7日,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老艾法律巴扎”正式运行,艾合买提·依米提利用“法律巴扎”向基层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惠民政策、民族团结政策等。每个月轮流在4个乡镇70个行政村进行法治宣讲,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立足审判职能、推进诉调对接、加强“法治”扶贫、参与乡村治理,推进乡村从“治理”到“善治”的转型。在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审判新思路,对于矛盾大、易激化的案件充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用调解来化解矛盾。2014年至今,六年时间,法庭审理执行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作为库车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管辖有哈尼喀塔木乡、阿克吾斯塘乡、塔里木乡、墩阔坦镇,涉及12万余名群众的各类民事纠纷的审判、执行工作。法庭每个月到一个乡镇进行法治宣传和案件处理,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乡村、农牧民家中,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使‘枫桥经验’在执法办案中得到传承和发扬。”艾合买提·依米提说。

记者 汪霞 通讯员 于园园

责任编辑:曹俊凤 曹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