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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

发布“网购12条”

发布时间: 2022-06-17 08:57:34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郑海涛) “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6月16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监管提示》(以下简称《监管提示》),强调网络交易平台要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严禁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手段虚构优惠促销等12条规定。

《监管提示》包含十二方面内容:

开展“平台点亮”行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审核和抽查力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加大对借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和疫情防控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严格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加强商品价格信息审查,严禁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手段虚构优惠促销等;

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绝对化广告用语、违法宣传产品功效、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法广告代言等行为;

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管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

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先行赔偿等规定;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主动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平台内经营者安全培训教育,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加强各环节全链条的防疫管理,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审核力度,对违法违规商品信息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平台企业依法做好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联系电商平台、商家协商处理,或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夏莉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