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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两地享医保待遇

发布时间: 2023-01-18 09:32:11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吴智萍 通讯员 热西旦木) “现在的医保政策越来越好,我用成都的医保卡,在医院窗口就可以即时结算。”1月16日,在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张继勇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后欣喜不已。

张继勇是四川省成都市人,退休后随儿子到阿克苏市定居。他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在阿克苏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但因其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当地医院看病拿药产生的门诊费用只能回成都报销。如今,地区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不用再为报销门诊费用两地奔波。

多年来,异地就医报销是困扰群众看病的一大难题。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近日,地区医保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阿克苏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相关事项。

对跨省直接结算医保报销政策进行了统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阿克苏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阿克苏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由备案地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执行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就医地。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

除此之外,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和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执行阿克苏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不降低长期异地备案、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城镇职工在阿克苏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上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在阿克苏地区内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上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由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夏莉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