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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

发布时间: 2022-09-17 19:09:0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报道)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新疆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实行了阶段性“提标扩围”,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街道鸿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的工作人员正在为老人检查身体(资料图片)。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李琳摄

今年年初,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7家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城乡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由原来的12元、8元统一提高至20元,实现城乡统筹。今年6月,哈密市、塔城地区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0.4万元,惠及3万余人。

《通知》明确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民政厅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根据各地物价涨幅来启动的。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月上述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责任编辑:孙宇 热汗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