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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 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人员从严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8-11 00:26:43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8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副市长侯咏通报了疫情处置工作情况。

自2022年8月10日8时起,在全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米东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时间暂定五天。

其间,全体市民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艾孜孜 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