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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出台《阿克苏地区级救灾物资调拨规程(试行)》

建立地区级救灾物资调拨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2-26 10:00:1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曲洪锌) 2月24日,记者从地区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联合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出台了《阿克苏地区级救灾物资调拨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建立了地区级救灾物资调拨机制。

《规程》对地区应急管理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受灾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救灾物资调拨指令的格式和调拨通知的内容。

《规程》指出,灾害发生后,在受灾地本级救灾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的情况下,由受灾地应急管理局会同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根据灾情和需求向地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区应急管理局研判后向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调拨指令;紧急(特殊)情况下,受灾地应急管理部门可先电话向地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地区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紧急调运。

《规程》规定,救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者可回收的地区级救灾物资,由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受灾地应急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作为县(市)级救灾物资存储。对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地区级救灾物资,由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指导受灾地应急管理局、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进行排查,并做好救灾物资的处置工作。

据了解,《规程》的出台,标志着地区初步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回收等工作机制,基本理顺了部门协同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边界,有利于提高地区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救灾物资调运工作高效快捷有序开展,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目前,地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共储存救灾物资22个品种,包含帐篷、棉大衣、折叠床、睡袋、应急照明设备等物资共2.68万件,总价值0.35亿元。

责任编辑:王金卿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