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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3月起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2-26 10:00:1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戴强) 2月24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地区财政局选择地区发改委、公安局等7个不同行业特点的预算单位,自3月1日起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

据悉,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预算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外资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刘国新介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审核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并进行公开,责任主体是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涉密采购项目和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地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渠道是“新疆政府采购网”,有条件的主管预算单位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刘国新表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等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年地区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责任编辑:王金卿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