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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故事|鲐背之年遇赡养困局,情法结合续亲情

发布时间: 2022-05-27 13:17:48 来源: 新疆法制报

5月23日,兵团第二师22团司法所干警正在调解这起赡养纠纷。通讯员李建军 摄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房佳伟 通讯员李建军 卓东梅报道)年轻时生养5名子女,年老时无人赡养,94岁王老太深感晚年凄凉。

5月23日,兵团第二师22团司法所调解了这起赡养纠纷,5名子女放下成见,根据各自能力,或给生活费、或提供住所,王老太的晚年有了保障。

5月19日,61岁的辛某走进22团司法所,称为了照顾老母亲,自己的家庭快散了,其他4个兄弟姐妹却坐视不管。

进一步了解后,司法所干警得知,辛某兄弟姐妹共5人,父亲去世多年,母亲王老太已94岁高龄,一直跟着辛某居住。2013年起,王老太的身体每况愈下,5人商量后决定,王老太继续跟着辛某居住,小女儿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出赡养费,其他3个孩子每人每月给老人赡养费300元。然而,2019年起,王老太失去了自理能力,需要专人全天陪护,辛某照顾老人的压力与日俱增。为此,他多次和哥哥姐姐商量,希望大家轮流照顾母亲,或者增加赡养费,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2022年除夕夜,5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辛某说:“我今年61岁了,照顾老妈已经力不从心,咱们大家都承担些赡养责任,轮流照顾母亲吧。”话音一落,其他人都不高兴,纷纷诉苦,没人愿意将老人接到自己家中。

这顿年夜饭不欢而散。

开春后,辛某的哥哥姐姐都不提照顾母亲的事,辛某妻子心里很不舒服,与辛某多次就此事发生争执。眼看着无人帮衬,辛某妻子一气之下外出打工了。

看着卧床的老母亲,辛某愈发觉得不公平,5月19日来到司法所反映情况。

司法所干警及时联系王老太的其他4名子女,简单询问相关情况,并征得他们同意,约定5人于5月23日到司法所就赡养老人一事进行调解。

当天的调解中,辛某的哥哥姐姐提议,将老人送到养老院,或者给老人租套房子,请保姆照看,大家也可以轮流去照顾。

对此,辛某不同意,他认为,母亲必须由儿女们亲自照顾他才放心。

司法所干警了解5人的真实想法及他们的家庭情况后认为,王老太生活在子女家中更好。于是,司法所干警从法律角度严正告诫几人: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协助王老太将不孝子女诉诸法院。

辛某适时提出,自己愿意继续照顾母亲,但其他人支付的赡养费要增加。

结合各自情况,司法所干警建议,王老太继续住在辛某家,两个儿子和大女儿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小女儿因家庭条件不好,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王老太因病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5名子女均摊。

5人均表示同时,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5月24日,司法所干警打电话回访时,辛某表示,自己已经将调解结果告诉妻子,她答应近期辞工回家,与辛某一起照顾婆婆。

责任编辑:夏莉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