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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守护绿色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 2021-04-16 10:01:49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王旭东) 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多,是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多发期。4月12日,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巴州支队阿克苏大队发布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提示,提醒广大群众严守防火禁令,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不带火种进入山林、草原,共同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守护绿色美好家园。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巴州支队阿克苏大队政治教导员姚方介绍,引起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放牧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吸烟、上坟烧纸、小孩玩火等)。人为火源还包括故意放火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上坟烧纸、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最多,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

森林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外,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相关单位应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

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禁止野外用火。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在草原上作业或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安装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和闸瓦脱落引起火灾。要做好游客草原防火宣传,不得丢弃火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责任编辑:曹敦斌 曹俊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