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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6月底前建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

发布时间: 2021-03-25 09:58:06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刘红文 通讯员 徐龙)继推行河(湖)长制之后,今年地区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并建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实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全方位建设好和守护好森林和草原资源。

3月17日,记者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培训会召开后,2021年第十四次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原则同意《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标志着推行林长制的号角在地区全面吹响。所谓“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林长,构建地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根据《阿克苏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地区今年6月底前建立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各级各部门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着力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保证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目前,地区已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专班,以及完成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并系统安排部署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目标任务是:2021年12月底前,实现林长制常态化管理;2025年,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实现全地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9%,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到37.5%,“十四五”期间治理沙化土地面积85万亩。

目前,地区森林面积1752.9万亩,森林覆盖率8.9%,草原面积5300余万亩。总体来说还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地区,还存在绿量不足、森林防火压力大,以及有害生物防控任务重,自然保护地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据悉,全面推行“林长制”后,各级林长要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原则上地级林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县(市)级林长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镇)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并建立严格考核问责及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森林和草原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张权 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