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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1个集体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 2021-01-16 10:45:15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汪霞 通讯员 于园园) 1月10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7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2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198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新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库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艾尼瓦尔·艾则孜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近年来,新和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提升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为该县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5月,该院荣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0年3月荣获“自治区优秀法院”称号。

库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艾尼瓦尔·艾则孜近三年共审结案件1965件。他白天开庭,晚上写法律文书、阅卷,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

“能获得此项荣誉,我深感荣幸,今后将继续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艾尼瓦尔·艾则孜说。

责任编辑:张权 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