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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 2021-01-12 13:17:19 来源:天山网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报道)刚刚过去的2020年,新疆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突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不低于500元/月和不低于4100元/年,全年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这是记者从11日召开的自治区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2020年,新疆继续保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各地民政部门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则,积极做好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主动与15个部门、7家金融机构实时开展信息比对,将监测户和边缘户纳入低保范围。

为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新疆扩大政策性救助范围,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简化程序,提前发放救助资金,提高救助工作的时效性;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临时低保和特困供养,发放临时低保金,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开展实物救助,发放米面油、蔬菜等;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探视,17075名干部结对帮扶7240名特殊困难群众。

据了解,新疆筹集下拨各类救助保障资金8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84.2亿元,同比增幅14.1%,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张权 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