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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 警惕陷阱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16:30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陆雪婷 通讯员 刘风显) “双十一”临近,直播、打折、预售、拼团……各大电商平台优惠活动花样繁多,不少消费者也开启了“买买买”模式。11月3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谨慎选择购物平台。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选择大型正规的购物平台,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商品描述、历史评价等综合信息,对于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对比平时销售价格,警惕价格陷阱。

切勿冲动消费。消费者面对各购物平台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不要被“特价”“打折”“秒杀”“网红带货”等营销手段冲昏头脑,建议在购物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列好清单,按需消费,不要盲目跟风,避免因过多购买造成浪费。

加强安全防范。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浏览不正规网站,不点击不明弹窗及链接,购物时尽量通过官方支付平台交易,避免出现资金损失。

签收快递要注意。“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激增,可能会出现订单遗漏、少发、发货延迟、快递物流较慢等情况,消费者购买前应提前和商家确定发货时间,对于急需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收到物品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签收。

保留购物凭证。购物凭证是维权的有力证据,消费者购物应及时保留好商家促销活动规则、商品展示图片、和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商品订单页面等资料,在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做好疫情防控。消费者收取物品时应尽量做到无接触收取快递,并及时做好消杀。要注意自我防护,外包装尽量不要带回家里,拆完包装后要及时洗手,降低感染风险。

依法维护权益。消费者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在遭遇网络诈骗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孙宇 热汗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