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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座谈会

助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9-25 11:41:58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刘天 通讯员 王婷) 9月24日,地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翰林,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地区社科联主席常玉轩参加会议并讲话。

今年3月25日,《条例》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座谈会上,陈翰林从《条例》制定出台、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地委政研室(社科所)、地区科技局、新疆理工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8家单位负责人及社科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于繁荣发展地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讲好新时代的新疆故事、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有着重大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专家学者发表解读文章、学习体会等,把《条例》内容普及到基层、宣传到千家万户。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资源共享、服务大众原则,整体部署、周密安排,循序推进、形成合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保证财政预算经费到位,确保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来,助推地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创新发展,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地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社科类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及自治区级、地区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李琴 刘仪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