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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地区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

发布时间: 2021-09-25 11:38:17 来源:阿克苏日报

9月24日,地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翰林从《条例》制定出台、主要内容以及特点进行了解读。地委政研室(社科所)、地区科技局、新疆理工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8家单位负责人及社科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条例》突出政治性大众性操作性地方性

——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翰林

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翰林

7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按照“为何普及、普及什么、谁来普及、普及责任”逻辑顺序,对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具有政治性、大众性、操作性、地方性的特点。

突出政治性。《条例》第三条强调社会科学普及“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对于保障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对于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具有重大意义。

强调大众性。就内容而言,《条例》是一部促进性立法,不同于管理性立法,法规明确的法律关系主体带有全民性,《条例》第四条规定社会科学普及“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资源共享、服务大众的原则”。

注重操作性。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职责任务,需要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工作制度等形式整合公共资源,统筹社会力量共同致力于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在《条例》第十二条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增强了条例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凸显地方性。《条例》第二章在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和形式”部分,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胡杨精神、兵团精神、新疆地方与祖国关系史、新疆工作系列白皮书及相关内容等作为社会科学普及的重要内容加以明确,客观总结、提炼了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实践经验,也要求发掘和利用新疆历史人文资源开展普及活动,有助于讲好新疆故事。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推动地区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地委政研室(社科所) 副所长 李传善

地委政研室(社科所) 副所长李传善

近年来,地委政研室(社科所)作为地区社会科学专门研究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理论研究、精心以文辅政,在意识形态、社会发展等领域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跟进信息服务,每两月编发1期《调研与思考》;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开展理论阐释,向地区各级党员干部阐释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部署,向各族群众宣讲党的好政策。

地委政研室(社科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争当学习《条例》的排头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坚持读原文、学原著,做到熟识《条例》、领会精神;争当宣传《条例》的跟进者,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宣传阐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凝聚昂扬向上的正能量;争当贯彻《条例》的排头兵,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思想指引转化为推动实现总目标的生动实践。同时积极参加社科普及工作,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为推动地区社会科学大众化,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丽阿克苏贡献力量。


用好工作载体 加大普及传播力度

——地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牙合甫江·色买提

地区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牙合甫江·色买提

地区科技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准确认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联系与区别。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上位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条中规定了科学技术普及的内容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对于新疆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工作来说,属于从纳入型立法。区别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主要侧重于自然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而未明确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以及促进其落实的责任、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和物质条件等内容。

地区科技局将认真履行地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立足部门职能,用好工作载体,加强普及传播力度。在传播社会科学知识上下功夫,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及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先进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做到与自然科学理论、科普宣传工作有机融合,同时讲究传播艺术,改进普及方式,让群众易于接受,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


践行文化育人 书香浸润心灵

——地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李汶

地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李汶

阿克苏地区图书馆作为自治区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新时代中国新疆故事。

以《条例》为导向,充分发挥阵地平台作用,举办社会科学讲座、培训、展览以及各类知识竞赛等,同时充分利用节庆节假日,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并在拓宽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层次、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联动城市书房和馆外流通服务点共同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打造延伸再延伸的服务内容。同时强化服务理念,为乡村、学校、社区开展“订单式”的专项服务,大力延伸服务触角,传播先进文化。

发挥社会责任,培养多元读书风尚。提供多元化的阅读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推出无边界、高质量的数字资源阅读服务,依托“新疆阿克苏地区图书馆”微信订阅号即可享受在线服务,开辟借阅的新模式。共享浙江图书馆数字资源和信阅服务,开办异地包邮配送到家服务,满足不同读者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开展寒暑假公益培训、亲子阅读、诗词大赛等活跃少儿“悦”读氛围,从小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和兴趣。


深挖文旅资源 讲好科普故事

——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杨飞

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杨飞

地区文旅局充分发挥阵地平台作用,不断探索和创新社科普及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社科普及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阿克苏文旅之声”“阿克苏地区图书馆”“阿克苏地区文博院(博物馆)”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开展微宣讲、微咨询、微展览、微公益等活动,不断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的覆盖面。同时,通过创作编排歌舞、小品、相声、快板、情景剧等文艺作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普及,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人文社科知识的滋养。

社科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强化职能责任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合力。《条例》中指出,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将社科普及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应当充分发挥阵地平台作用,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文艺团体以及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开展社科普及作品的创作和演出。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托文旅行业优势,不断培育壮大社科普及工作队伍。并有计划地将条件成熟的旅游景区景点打造成科普教育基地,将景区优秀讲解员培训成为科普讲解员,实现“旅游+科普”深度融合发展。同时,利用好“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宣传推广形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推动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农牧民家,将社会科学文化潜移默化传递到各族群众心中。

贯彻落实《条例》在新起点上展现新作为

——新疆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 吴钰

新疆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吴钰

《条例》的制定是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总结、提炼和升华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实践经验,建立完善社会科学普及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也是破解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瓶颈,进一步繁荣发展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推进社会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的迫切需要。

新疆理工学院充分认识并切实担当起“成风化人,凝心聚力”职责使命。作为社会科学普及的主力军,树立“举旗意识”和“引领意识”,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开创社会科学普及新局面。要加大《条例》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认知认同,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强载体建设,适应科学理论大众化、公众知识需求个性化、传播渠道多样化、大数据思维流行化等时代特色和要求,探索创新社会科学普及载体,打造社会科学普及的强大阵地;依托载体抓好活动开展,紧密结合《条例》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推动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和行为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 推进社会科学普及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副教授 于震宇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于震宇

《条例》是新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按照“为何普及、普及什么、谁来普及、怎么普及、普及责任”的逻辑顺序,对社会科学普及的目标和定义、主体和客体、内容和形式、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清晰明确规定,使得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促进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将紧紧围绕《条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三个抓”,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实效性。提高政治站位,抓学习宣传,兴起学习热潮。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坚定正确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方向,在全院师生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通过“专家辅导专题学、全员参与全面学、组织培训深入学”等学习形式,务求学懂弄通做实。着力培育爱疆建疆有用人才,抓好地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研究与普及,切实担负起文化润疆的责任,打造服务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高端智库。


立德树人担使命 培根铸魂育英才

——地区教育局教研中心主任、地区教育学会秘书长 李瑛

地区教育局教研中心主任、地区教育学会秘书长李瑛

《条例》第五条指出:“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作为文化教育的窗口和思想教育的阵地,地区教育学会将自觉肩负社会科学普及责任,积极争当贯彻《条例》的排头兵。

聚焦立德树人,充分发挥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充分发挥学科课程育人功能,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于各类课程和教学各个环节。精心设计和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科学普及氛围。积极争取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深化协同育人。

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增强社会科学育人实效。坚持“学术为本、服务立会”的宗旨,致力于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实际问题,主动服务政府教育决策,参与教育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团结凝聚地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大力普及、繁荣、发展教育科学,助推地区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聚焦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科学育人基础。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体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师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依托浙江省教育援疆资源,拓宽教师培养渠道,提升教师培养实效。重点完成2020年地区“十百千”名师考核和2021年地区“十百千”名师评审工作,激励获评教师履职尽责,引领带动地区教师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条例》宣传

——地区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 田文兰

地区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田文兰

长期以来,地区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播覆盖优势,广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内容涉及时政新闻、农业科学、文明健康、法律知识等,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地区广播电视台将持续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广播节目、电视栏目等形态,抓好“阿克苏故事传播”,强化媒体沟通合作,积极主动邀请疆内外主流媒体来阿采访采风,对外讲好阿克苏故事,宣传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抓好“文化惠民暖心”工程,利用译制力量,将一批反映阿克苏发展成就、旅游风光以及新疆历史故事的优秀专题片、宣传片翻译制作成维吾尔语版本,并利用电视、新媒体平台播放,使各族群众随时随地感受文化力量、享受文化快乐、接受文化教育。深入实施“传统文化奠基”工程,以MG动画、真人演绎以及主持人讲故事等多种展现方式,制作完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短视频“课前一分钟”百集,展示中华文化小礼仪、中华优秀传统习俗等短视频,帮助青少年在人生关键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记者 刘天 整理)

责任编辑:李琴 刘仪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