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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记住这几点避免入坑

发布时间: 2021-07-12 09:49:3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赵霞 通讯员 热娜古丽·嗄力甫) 又是一年毕业季,大部分高校毕业生以“劳动者”的身份踏上了工作岗位。身份突然转变,再加上对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等方面的知识欠缺,会遇到一些职场问题,该如何避免?7月7日,记者采访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冉甜为高校毕业生做解答。

冉甜说,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满、合同需在外地出差的法人签字、公章不在单位等各种理由不签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因没有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冉甜介绍,很多职场新人认为,在试用期内自己不算正式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为所欲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职工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还有,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法定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冉甜还说,职场新人要注意,如有用人单位称转正后才能缴纳社保,或与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书,这些都是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不受试用期长短限制。

冉甜提醒,如遇职场上劳动侵权情况,可第一时间到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情况,有效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在职场中遇到各类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张权 惠疆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