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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全家共用”究竟怎么用

发布时间: 2021-07-07 09:52:40 来源:阿克苏日报

【读者反映】陈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142110咨询:地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医保互济政策后,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吗?

【记者出击】记者吴智萍核实报道:7月3日,陈先生告诉记者,父亲是城镇居民医保,因病住院报销比例较低,可不可以直接用我的城镇职工医保报销?

【部门回复】地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超勇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且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文件中提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与‘社保’并不是一个概念,这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陈超勇介绍,这个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仅仅是社保当中的医保部分,是公民和企业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账户,此次提出家庭共享也仅限于此部分账户余额。

陈超勇提醒,按照国家关于“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保卡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社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如果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涉案人员将被医保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的2-5倍的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邮箱:280518238@qq.com)

责任编辑:早热古丽 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