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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制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6-18 09:51:59 来源:阿克苏日报

【读者反映】王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142110咨询:用人单位以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扣除员工工资,这合理吗?

【记者出击】记者赵霞核实报道: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毕业后到一家财务公司求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期间,因为2次上班迟到十几分钟,公司扣除了她2天的工资作为罚款。

“公司的理由是规章制度就是这样制定的,是为了杜绝员工上班迟到、早退。”王女士觉得委屈,便来到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自己讨回公道。

【部门回复】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王雪瑛介绍:近日,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女士与该财务公司的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针对该财务公司“迟到5分钟以上罚一天工资”的规章制度,仲裁庭认为,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同时符合程序和内容的要求,一方面要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另一方面在内容上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因此,用工单位不能在企业规章制度中约定罚款条款。

用人单位应当怎样制定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避免此类劳动纠纷呢?王雪瑛说,一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二是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三是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留存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有效证据,以便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依法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运用规章制度处理相关问题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记者邮箱:791237927@qq.com)

责任编辑:王黎薇 曹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