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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超15天不能医保报销?

地区医保局:医保无住院费用、天数限制

发布时间: 2021-06-18 09:51:13 来源:阿克苏日报

【读者反映】何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142110咨询:我最近生病住院,听说住院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这是真的吗?

【记者出击】记者吴智萍核实报道:6月17日,何先生告诉记者,他住院接近15天,病还没有好,医院就通知他出院,说住院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我想知道医院这样做是否合理?”何先生说。

【部门回复】地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超勇介绍:目前的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是否出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医院在患者达不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让患者出院后重新入院,实际上剥夺了参保人的权利,加重参保人的负担,同时还会导致过度诊疗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陈超勇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达不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如出现此类问题,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陈超勇提醒,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如患者遇到被强制出院的情况,可以向辖区医保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查实后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记者邮箱:280518238@qq.com)

责任编辑:王黎薇 曹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