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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可在地区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7-05 11:05:14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刘红文 通讯员 徐龙 马存旭) 6月29日,记者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从7月1日起,20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可在该局办理。

这20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涉及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批,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以及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等。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受理的申请,仍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继续办理相关事宜。地区受委托办理期间,所委托权责事项如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各项权责事项接得住、接得稳、办得好,6月28日,地区召开做好承接20项自治区级林业和草原权责事项委托实施动员部署会,要求相关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熟悉承接的许可事项、政策法规依据和工作流程,做到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要求各部门科室理顺关系、畅通渠道、提高效能,优化办事程序和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责任编辑:孙宇 热汗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