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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扎实做好冬季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 2021-10-27 10:15:1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张路 通讯员 贾帅) 困难家庭是否缺少御寒物资、生活必需品?是否需要伤病救助?冬季将至,这是党和政府牵挂的大事。10月26日,记者从地区民政局了解到,地区扎实做好冬季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各项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地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5.96万户11.74万人,今年下拨中央及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53亿元,截至目前,已支付5.28亿元,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额的70%。其中,城乡低保资金已支付3.93亿元,临时救助资金已支付1.35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幸福生活增添底色。地区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发挥社会志愿者服务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低保对象、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冬季生活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地区共为5.11万户10.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价值3849.66万元的过冬物资。其中,为3.74万户7.6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取暖煤4.69万吨;为1.37万户3.2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过冬衣物及棉被等物资3392套,发放米面油1100吨;为7127户城市低保户发放采暖补贴652.76万元。

此外,地区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关心关爱困难老人和儿童,用心用情用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特别是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850元提高至900元;农村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地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607人、孤儿551人,集中收养率100%,生活补贴每月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今年累计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1091.46万元,县(市)财政配套资金3251.75万元,累计为40073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927.63万元;累计下拨80岁高龄补贴919.82万元,县(市)财政配套资金421.09万元,累计发放1104.33万元。

责任编辑:张茜 王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