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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将暂停办理医保业务

发布时间: 2021-09-09 09:33:31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吴智萍 通讯员 俞婷婷) 9月8日,记者从地区医保局了解到,为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地区医保业务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地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具体停办时间为:9月14日零时,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预约批扣业务;9月16日零时,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零星参保缴费业务;9月17日零时,暂停单位医保缴费业务;9月18日零时起,全地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暂停办理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终止医保经办网厅服务;9月22日零时起,全地区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

地区医保局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吴晶晶提醒,为避免在途数据对系统切换产生影响,参保单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须在停机前完成自主缴费。具体安排如下:9月9日19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二版)”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9月10日19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集计划。9月11日零时前,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批扣的参保人员,需将代扣的银行卡存够批扣费用。9月12日零时前,参保单位需在税务平台完成所有医保相关申报缴费业务,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从而产生医疗保险费欠费的,需要在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核定缴费,因此相关单位务必在10月15日前补齐缴费,期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且不影响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吴晶晶说,9月22日零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停机期间,异地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医保特殊慢性病就诊患者请及时到就诊定点医药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一至三个月的药量。预计9月30日零时起,逐步恢复全地区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张贴通知等方式发布通告,请及时关注。

责任编辑:早热古丽 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