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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七条措施 鼓励社会资本助力社区公园建设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22:09:17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张冬梅报道)优化用地布局、挖潜地下空间、完善支持政策……近日,乌鲁木齐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市社区公园和游园(含口袋公园)建设。

  《措施》由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齐市园林管理局)联合制定,从加强规划引领、挖潜地下空间、完善支持政策三个方面,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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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市民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吾悦·花园城周边小游园跑步。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张冬梅摄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挖潜地下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效能;完善支持政策,保证运维服务质量。

  亮点之一是体现在创新规划布局方面。《措施》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为更好实现公园生态价值转化,在详细规划中深化细化用地布局,明确各类性质用地界线及控制指标,鼓励在规划社区公园和游园(含口袋公园)周边,结合区域位置、地块大小等条件因地制宜布局一定规模的文化、体育、商业等用地进行联动开发,用地与相邻公园绿地比例应符合规定。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规划科副科长张扬介绍,在规划编制阶段,邻近公园布局一定体量的商业、文化、体育用地,强化公园外围用地布局公共属性,推进商业、文化设施等与公园绿地联动开发,促进公园与周边用地的业态融合与价值提升,让公园更好地“服务”城市居民。

  亮点之二是支持立体分层开发。《措施》规定,新建社区公园和游园(含口袋公园)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供应条件设置参照本措施第(二)条相关规定执行。公园绿地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园林主管部门。

  “在满足城市公园生态、景观、游憩等功能正常发挥的基础上,按照功能适配的原则,支持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因地制宜进行适量的、与公园主体功能互补的开发建设活动,提升公园绿地使用效能。”张扬说。

  亮点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在确保城市公园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名“共建共享共管”,提升绿地自我造血功能,实现公园生态价值转化。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沈烨介绍,这些措施的出台旨在切实提升乌鲁木齐市的城市环境品质,增强公园的服务功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在保障公园公益属性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将为乌鲁木齐市的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开启城市公园建设与运营的新篇章,为市民打造更加优美、便捷、多元的休闲空间,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措施》将于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责任编辑:达吾提·图尔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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