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条政策措施促进阿克苏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09:40:09 来源:阿克苏日报
开栏语 地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宜居、宜业、宜教、宜医、宜养、宜游“六宜之城”建设目标,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好阿克苏。即日起,地区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开设“美好阿克苏·宜居宜业”“美好阿克苏·宜教宜医”“美好阿克苏·宜养宜游”栏目,敬请关注。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潘婷 通讯员 李江涛) 9月3日,记者从阿克苏市住建局了解到,阿克苏市印发《阿克苏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5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更好地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
《措施》分为助力房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地产、协调推进工作力度,实施购房惠民政策、激发群众购房消费动能,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满足购房群众合理需求,加大政府各项政策支持,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引导力度七个部分。其中,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按比例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阿克苏市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商品房交付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实现“交房即办证”。
即日起,阿克苏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购房群众个人(含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针对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根据借款人家庭总人口、个人月缴存公积金、年龄等条件或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确定贷款额度后,再上浮20%,最高贷款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保持不变。此外,还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总房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总房款的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二手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总房款的30%调整至不低于总房款的20%。其他地州市缴存职工购买阿克苏市住房后并在阿克苏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与阿克苏市缴存职工同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