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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公布

线下购物也能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9日 09:52:15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陈露露 通讯员 汤攀) 近日,自治区公布《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在全疆范围内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让消费者有了线下消费“后悔权”。3月17日,记者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地区正积极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指引(试行)》共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经营者承诺规范;二是明确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和程序;三是明确无理由退货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指引(试行)》要求,消费者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所涉及的消费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的行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销售商品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及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时间最短为七日,鼓励线下实体店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时,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此外,根据《指引(试行)》规定,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副科长李恩介绍,目前,线上购物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绝大多数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仅是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消费者想线下退货并不容易。今年,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地区将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同时,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惠疆秋 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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