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2日 10:08:21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赵霞 通讯员 徐静)1月18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76680元,比2020年度增加2950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公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不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标准在全国统一执行,既无地域之分,也无户籍之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亡劳动者的近亲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前述工亡赔偿。
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呢?据介绍,职工因公死亡,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的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的死亡以及在停工留薪内治疗中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亡必须经统筹地社保行政部门认定,认定为工亡的参保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携带《认定工伤决定书》、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