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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学校应通过校园网、家长群等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2-04 09:46:45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学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课后服务实行“一校一案”制,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收费公示,在税务部门办理信息确认,并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收费。收取课后服务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学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课后服务实行“一校一案”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微信、班级家长群等多种方式,在学期初并长期向学生、家长、社会主动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财政补助、经费开支情况等。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 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