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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入选全国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

发布时间: 2023-01-14 15:25:1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抖擞精神启新程】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1月11日,《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下发,9地获批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新疆位列其中,其余入选地区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近年来,新疆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外贸持续向好。2022年1—11月,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2194亿元,同比增长59.8%,高于全国增速51.2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一。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庆说。

何国庆表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仅体现在市场一体化,更需要加强体制机制一体化。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艾孜孜 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