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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14日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1-12 16:54:33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王娜报道)1月1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决定1月14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希望大家始终胸怀远大目标,踔厉奋发,笃定前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作出更大贡献。

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7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赵青、哈德尔别克·哈木扎、索跃、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孙红梅、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汪霞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