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7-20 19:25:56 来源:阿克苏新闻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博孜1至大北11集输管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孜1至大北11集输管线建设工程
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内容:①新建博孜1集气站至大北11集气站的集输管道13.22km,设计压力18MPa,管径为DN250;②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防腐、土建等工程。天然气集输规模430×104m3/d。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996-2501252
邮箱:xjfgs@hbzl.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博孜1至大北11集输管线建设工程.pdf
附件2-报告-博孜1至大北11集输管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