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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亿元补助资金保障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

发布时间: 2022-03-30 09:54:21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戴强) 3月29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地区财政已累计下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3.77亿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其中,中央资金3.276亿元、自治区资金0.499亿元。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具体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师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暖电和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等,不得用于财政供养教职工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对外投资等其他支出。

补助范围包括初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小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补助标准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年每生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在分配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时,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规模小、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对不足100人或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 早热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