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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闯祸责任怎样划分

发布时间: 2021-08-10 09:38:55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汪霞 通讯员 曹春华)将孩子委托他人照管,期间孩子将邻居的汽车划伤,这个责任究竟应该谁负?

7月26日,家住阿瓦提县阿瓦提镇文明社区的张某向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起诉,他的车停放在小区固定车位,下班回家后发现车门被划伤,前往小区监控室调取监控,发现是邻居陈某8岁的儿子用石子划伤的,便立即找陈某理论。

复杂的是,因陈某出差,将8岁的孩子委托邻居李某照看,孩子独自玩耍时不慎将张某的小汽车划伤,陈某和李某为谁来承担车辆维修费争论不休。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张志丹了解具体情况后,为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宣讲法律法规。经过耐心调解,李某和陈某表示同意共同承担张某的车辆维修费用合计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仪飘 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