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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有效期调整为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8-07 09:31:3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吴智萍 通讯员 龙德洪)8月5日,记者从地区医保局了解到,地区将2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有效期调整为长期有效,惠及21.79万名慢性病患者。

地区医保局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脑卒中(包括脑梗塞、脑出血,但外伤性脑出血除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血管性痴呆、帕金森病、克汀病、布鲁氏杆菌病、癫痫、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前列腺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18个病种有效期由现行的6年调整为鉴定通过后长期有效;将门诊慢性病病毒型肝炎、精神病2个病种有效期由现行的3年调整为鉴定通过后长期有效。以上2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经鉴定通过已到有效期的,由医保经办机构自行延期;对未到有效期的人员,地区医保局将通过批量延期的方式进行处理。

地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地区医保局将不断优化服务举措,让参保患者享受更可靠的医疗保障、更高水平的医保服务。

责任编辑:黄镜潼 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