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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阿克苏公安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4-22 10:02:46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讯(记者 杨硕 通讯员 赵玉平)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近年来,地区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意识。

警民联手救助受伤猫头鹰

4月18日,一名群众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送到阿克苏市公安局温州路十字便民警务站,称是在自家附近一处草丛中发现,不知如何处理。

民警立即与森林派出所联系,森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猫头鹰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它左腿受伤,由于受伤的缘故无法猎捕食物,导致身体虚弱无法飞行。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森林派出所进行包扎处理后,购买食物精心喂养。目前,猫头鹰身体正在恢复中,待它身体完全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民警巡逻途中救助苍鹰

4月16日,乌什县公安局民警巡逻时在沙棘林发现一只鸟,当时它停留在林中无法飞行,体表无明显伤痕。

为让该鸟得到妥善救治,民警将它送至县林草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鉴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目前,苍鹰状态较好,待体能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警民携手放飞幼隼

“警察同志你好,我发现一只鸟浑身湿透飞不起来……”4月19日,新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依其艾日克镇村民的求助电话,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经民警检查及辨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因翅膀湿透力竭导致飞不起来,并未受伤。民警立即用随车携带的棉絮铺成小窝,给它投喂水和食物。

经过半天的休养,幼隼恢复了生机。当日15时许,民警将它放归大自然。

地区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争做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员。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民携手共同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黎薇 曹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