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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工伤不能享受双倍伤残津贴

发布时间: 2021-02-02 09:51:17 来源:阿克苏日报

【读者反映】李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142110咨询:如果在工作单位发生两次工伤,可以领取双倍伤残津贴吗?

【记者出击】记者赵霞核实报道:1月27日,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一家纺织企业上班,两个多月前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工伤。“上个星期,我的手不慎被机器弄伤,可以认定工伤吗?是否会再给我发一次伤残津贴?”李先生询问。

【部门回复】地区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徐静介绍:两次工伤不能享受双倍伤残津贴。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对于工伤鉴定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无法享受工伤等级相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记者邮箱:791237927@qq.com)

责任编辑:王丹 王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