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出台“税务十八条”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22-07-07 12:33:45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天山深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米日古力·纳斯尔
税收一头连着国计,一头连着民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稳经济促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税务十八条”)。“税务十八条”具体细化了哪些举措?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哪些要求?7月5日,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葛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税务十八条”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方面,细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4月,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让中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为落实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税务十八条”提出,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精准开展宣传辅导,简化办理操作程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懂政策、会操作,实现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编制发布《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便利各级税务机关对照政策指引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跟踪分析;加强部门协作,持续提升信息共享、机制运行工作质效,更加迅速有力地打击各类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为留抵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支持措施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问:在支持自治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面,“税务十八条”聚焦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对深入落实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税务十八条”提出,强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疆困难地区新办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研究,提升政策理解、把握、执行水平,吸引各类企业、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来疆投资兴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税务十八条”还提出,围绕提升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等重大工作部署,分门别类梳理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制定行动方案,助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厚植新疆发展基础。
问: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加大新疆对外开放力度方面有何体现?
答:此次发布“税务十八条”聚焦服务新发展格局、助力对外开放提出了四项举措。
一是研究制定税收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健全税收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力服务“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二是更新中国居民赴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4国投资税收指南,对“走出去”企业开展多部门线下联合走访和线上联合问需活动,助力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与管理工作,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分析,既精准定位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又发挥数据搭桥作用,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对接,促进自治区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
问: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细化了哪些服务举措?
答:重大建设项目是稳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税务部门立足税收职能,创新实施“项目管家”等个性化服务举措,全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加速推进,助力重大项目在发挥好消费基础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税务十八条”提出,深化“项目管家”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服务,助力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早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增长点。
同时,优化“银税互动”服务,支持合作金融机构丰富信贷产品种类,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和覆盖面,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一企一策”帮扶,组建专家团队,上门问需送策,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助力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规避税收法律风险,支持行业企业健康发展。
问: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自治区税务局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服务高质量发展。
“税务十八条”提出,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稳步扩大“全程网上办”清单,优化完善“最多跑一次”清单,依法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2022年7月1日起,推行税费业务集约式全疆通办,实现登记、发票、申报、优惠、征收、认定6大税收业务领域及社保业务中高频次业务全疆通办、兵地通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
此外,“税务十八条”还提出,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和“千名干部访万企惠民解难促发展”专项行动,分别由各级税务局“一把手”以纳税人缴费人和一线税务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体验,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聘请“税费服务体验师”担任税费服务、政策落实等各方面税收工作的“监督员”“质检员”“宣传员”,为税务部门提升工作质量建言献策、监督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对口支援新疆税务有关方案,充分发挥全国税务系统对口援疆优势,加强与对口支援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升新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