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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住建领域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2-08 13:07:0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12月6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冬春季节,我区各地气温较低、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大,易引发火灾。

《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从9个方面做好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加强复工复产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治理,加强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全面治理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加强外墙保温材料管控,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察检查。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责任编辑:艾孜孜 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