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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

​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1-08 10:47:54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地区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陆雪婷 通讯员 李蕾) 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提出了39条具体内容,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同时提出了各领域帮扶具体措施,有效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新条例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有哪些拓展?对个体工商户有哪些利好消息?记者采访了地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刘仕斌。

充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新条例涵盖了违反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的各种形式,主体也由“任何部门和单位”扩展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个别领域出现的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雇主责任的现象,新条例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近年来政府重点治理的问题。新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对个体工商户强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或者变相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个体工商户经营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和居民服务行业,新条例分别从线下和线上两方面作出了规定。首先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其次是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线上经营能力。同时,回应了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入驻网络平台经营遇到的种种问题,专门规定了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按照原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兑”店铺、转让经营权的,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

为解决这一问题,新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监管并重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方利益,新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是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即通常所说的“个转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新条例都要求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并强调以“自愿”为基础,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同时,由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仍需按照目前规定,先行办理原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再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刘士斌说:“新条例出台以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提高群众对新条例的知晓率和使用率,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关注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坚决贯彻落实新条例内容,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督促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 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