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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每人发300元生活救助

发布时间: 2022-09-22 19:57:53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9月7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尚军介绍了乌鲁木齐市开展社会救助的有关情况。

为帮助解决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生活困难。8月30日,乌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生活救助工作,针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无收入、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且当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乌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包含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未参加失业保险、承诺书(无法证明本人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等证明材料或电子图片证明材料,由社区(村)居委会报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平台审核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予以发放。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按照每人300元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截至9月6日,经各区(县)摸排认定,全市符合条件9585人,已发放7990人,发放救助金239.7万元。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救助工作,做到边摸排边审批边发放,符合一人救助一人,切实保障好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 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