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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依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 2022-06-17 11:53:1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王娜报道)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任组长。执法检查组深入乌鲁木齐和哈密的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等,通过实地查看、汇报座谈、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发现,《条例》实施一年来在乌鲁木齐和哈密均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相结合,强化思想引领,坚持高位推进,落地落实落细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举措,激发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情,形成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格局。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深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5月30日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3组对6个地州市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8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在本地进行自查。

责任编辑:夏莉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