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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 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亮照”“亮规则”

发布时间: 2022-06-15 16:12:04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华报道)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6·18”网络促销活动即将开始,从即日起至9月底,该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通过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将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同时,将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12条监管提示,要求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同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管控,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安全消费。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先行赔偿等规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注意防疫安全,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平台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夏莉 艾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