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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发布时间: 2022-06-02 12:03:36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时评】

高峰

近日召开的自治区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这对于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稳定经济来说,无疑抓住了要害。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做到“亲”而有度。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如何把握好“亲”的度?就是要坚守法治的红线和政策的底线,正确处理公与私、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对于企业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诉求,就要全力以赴帮助解决;对于违反法律和不符合政策的诉求,就坚决不能答应。把握好“亲”的度,还要一视同仁对待所有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的市场准入,而不是将一部分企业排除在市场机会之外。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做到“清”而有为。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清”的核心在于清正廉洁,而不是撇清关系。领导干部首先要打消对于正常政商往来的重重顾虑,不能对民营企业家“敬而远之”,更不能对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反映和诉求漠然视之,无所作为。当前,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纾解困难和压力等方面,民营企业仍有诸多诉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总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秉持一颗公心,依法依规倾心解决民营企业扎根新疆、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为民营企业营造“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良好发展环境,使其放心大胆发展,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艾孜孜 汪霞